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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存两大争议

http://www.rs66.com 人生指南  2006-11-29 11:08:39 [

  日前,财政部印发了六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两项与保险业息息相关,即《企业会计准则———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再保险合同》。负责制定这六项会计准则的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了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

  息的列报,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确定方法,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分类标准、保费收入的计量方法、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确认时点和计量方法,还引入了准备金充足性测试概念。目前,对于保险合同的会计准则在业内已出现了两大争议。会计准则偏爱美国模式某中资保险公司精算师向记者透露,在我国,所有行业的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制定的,而国际上的会计准则则是由会计师协会制定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制定显然要与保监会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采用一些保险行业的思路。民生人寿首席精算师赵建新表示,目前我国对于保险公司的会计准则,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特别是寿险公司,由于其经营的是长期产品,一般在前期由于保单获取费用等会有较大亏损,利润是在以后的保单年度内逐渐释放的,这种利润模式不同于一般工业企业,国内现行会计准则不能真实、客观反映保险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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