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管理财务管理 → 文章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及注意问题

http://www.rs66.com 人生指南  2008-3-24 9:21:08 [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上述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须按消费税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根据现行出口退税有关政策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货物免税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一、出口退税认定

  (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持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格式见附件,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制),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

  (二)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恋爱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