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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的会计思考

http://www.rs66.com 人生指南  2006-11-29 11:37:23 [

  企业合并必然要涉及到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目前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三种,即购买法、权益结合法和新主体法。其中新主体法将企事业合并完全视同新设企业,因而要求将合并各方的资产与负债项目均调整为现行价格,目前仅在理论界偶有提及,在实践中应用很少,故在这里只讨论前两种方法。

  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或几个企业的行为,其基本特点是购买企业(主并企业)按取得成本记录被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同时按取得成本与所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商誉,收益包括合并企业当年实现的收益和合并日后被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因此企业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会增加,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

  权益结合法又称联营法,该法将企业合并视为参与合并各方所有者权益的结合,其主要特点是双方的资产负债均按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不确认商誉,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全部并入,其当年收益全部并入。

  两种处理方法分析比较

  1、二者的经济影响不同

  在购买法下,被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必须以公允价值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商誉,并在10-20年以分摊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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