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 hotmail 的 CET 拿着一个灭火器在电脑面前说 : ”我要灭火 , 我的电脑太火爆了 ! ”。
就在这个文章的登出不到两个礼拜 , 互联网上传来 Microsoft 用 3.5 亿美元收购了 hotmail, 所以当时这个消息有人把它放到国内的媒体上 , 那些我曾经找过的电信局的领导一个个打回电话找我 , “唉 ! 你这个产品怎么样了 , 有没有找到合作伙伴 ? ”我说没有阿。 他说 : ”那我们把它买下来 ! “ 我说我们的产品不卖 , 只要合作。 他说他们一定要买不合作 , 于是我当初很为难。 几乎所有的人都提出来要买不要合作 ; 他们都看到 , 突然间一个故事让他们看到一个产品的价值在什么地方 , 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 , 也为了公司度过难关 , 我决定把产品卖给他 , 但是大家都知道后来怎么样 , 这个网站怎么样。
但我当初做的这个决定是我人生一个非常大的一个决定 , 因为我成立网易想做一个网站 , 但我做软件就意味着我要做一个软件公司。所以当我想成立一个软件公司的时候 , 当我决定要把这个邮件作为软件卖掉的时候 , 它的价值是很低的 , 同时也告诉我要想成立一个软件公司 , 就必须帮客户把它的网站建好 , 这样你才有可能卖第二套软件 , 第三套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