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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薪招聘 谁来保障求职者的知情权

http://www.rs66.com 人生指南  2006-11-29 11:31:21  

职者处在弱势群体的地位,在应聘过程中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并不对等,从一开始就不能跟招聘企业处在同一水平线,“双向选择”多半变为“单向通道”。

  这种情况下,求职者对企业的“知情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些知名大中型企业或许会对求职者开诚布公地谈及企业情况,但也有不少企业对求职者采取了隐瞒甚至是欺诈的办法,含糊其辞地把求职者“忽悠”过去。这个时候,招聘企业不要说“月薪500元”,就算是“月薪5000元”,那也是对应聘者不负责任的伤害。

  美国网络设备生产商思科系统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约翰·钱伯斯,年薪只有1美元,够不够低?因为他的出色表现,董事会给他赠送数百万股票期权,因此钱伯斯照样是亿万富翁。一个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企业,是从不讳言自己能给员工提供多少薪水、多大舞台的。那些给求职者开出“月薪500元”的企业,有没有仔细想过、真诚地说出你们会给员工带来什么———有用的知识、实践能力还是发展空间?退一步说,如果招聘企业连自身的旦夕祸福都把握不了,难道想让求职者成为长久廉价劳动力、成为企业倒闭的殉葬品吗?

  人才供给主要是靠市场来调节的,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涉及“求职者知情权”时,不管是政府还是人才市场的服务商,都有责任和义务去敦促招聘企业如实地公布自己的真实信息,对其严格监管。

  有资料表明,在发达国家,“求职知情权”有专门的法律条文加以规定,但在我国,至今未被各界重视。低薪时代,是否该考虑如何保障求职者的知情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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