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范文法律文书刑事事诉讼文书 → 文章内容

信用社凭证工本费不服物价局行政处罚一案代理词

http://www.rs66.com 人生指南  2007-1-3 9:19:16 [

的所谓经营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并没有包括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很明确地说明经营者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这种所谓的违法行为。同时该法只规定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没有授权地方性法规对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做出补充。《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针对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退一万步说,即使针对经营性收费,也因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相抵触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河南省物价局作为省政府的下属部门,没有立法权,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前提下所做出的规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河南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河南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实施范围的通知》依据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458号文确定金融机关凭证工本费应当办理收费许可证,但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458号文已被计价费[1996]184号文明文废止,河南省的规定自应同时失效。

  四、豫价费字[2000]第115号文不能作为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和证据

  1、该文件的制定者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恋爱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