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值班制,记0.5分,抽查无人值班的每次扣0.2分。
③按要求坚持日报制的,记0.5分,每缺1次,扣0.2分。
二、社会稳定(26分)
(一)重特大群体性事件(10分)
1、有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记1分。
2、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
3、发生一起特大群体性事件,扣10分。
(二)集体上访(5分)
1、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体上访的,每起扣3分。
4、进京集体上访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进京个访(3分)
1、赴省进京个访,每3人次扣0.1分。按“属地管理和双线稳控责任制的要求,以属地乡镇为主,县直责任部门为辅,属地乡镇扣0.07分/3人次,县直责任部门扣0.03分/3人次。
2、个访同比上升的扣0.5分。
(四)“法轮功”及其他邪教问题(5分)
此项由县委610办负责考核
(五)其他不稳定问题(3分)
1、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记1分。
2、信访交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的,每起扣0.5分。
3、有“地下六合彩”或非法接收境外电视的,每起扣0.5分。
4、有涉农案件的,每起扣1分。
三、社会治安(21分)
(一)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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