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第二次政务公开
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2004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市局执法监察处关于报送2004年度推行“三告知”制度情况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我局2004年行政执法工作本着政务公开、执法为民、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局相关要求,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的“三告知”制度。现将2004年我局行政执法推行“三告知”制度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组织
领导和机构设置
我局高度重视“三告知”制度的推行,该项工作由分管
领导牵头,由局依法行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依法行政
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执法监察科、土地利用科、物业管理科、拆迁管理科、房政科、三个房地办事处、交易中心、土发中心、测绘中心的科室或部门
领导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告知”制度。
二、推行“三告知”的主要情况
结合2004年房地产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我局今年推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主要集中在对物业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方面。告知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将告知内容融入相关法律文书。全年新增法律文书3件、修订法律文书5件,共实施行政处罚24件,当事人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当事人对行政